「歐盟」架構有三大中軸法律範疇,其一是「共同外交和安全政策」:為眾成員國在聯合對外安全行動中提供依據(註1)。為強化聯合對外安全行動,「馮德萊恩委員會」欲成立「地緣政治委員會」為「歐盟」制定全球戰略政策。「戰略自主」是「馮德萊恩委員會」在「歐盟」體系中的政策目標。
對歐洲大陸地區來說,「戰略自主」的初衷原定義是:在不過度依賴美國的情況下,「戰略自主」為「歐盟」提供全歐洲大陸保衞體系,維護其鄰國範圍內採取軍事行動的能力。 跳出國防和安全問題的局限,許多評論員喜歡從一個廣泛的整體角度,通過對「經濟」、「能源」與「數碼」政策的分析,理解「戰略自主」概念。
法國總統埃馬紐埃爾·馬克龍(Emmanuel Macron)是「戰略自主」堅定支持者。他明確表示,「歐盟」不應與美國為伍,圍堵我國。雖然置身於美國及其支持者聯合包圍圈中,我國似乎呈現出一個獨特的現實版『「戰略自主」受益者』。與此同時,北京自然希望我國的經濟國力全球影響能阻止「歐盟」再作美國小跟班圍堵中國。從貿易與科學技術戰爭中,美國對台灣省內部事務以作出升級干預手段。「歐盟」對「戰略自主」的追求似乎在這個艱難時刻為我國帶來一場「及時雨」。
但近期全球地緣政治格局的巨大不利動盪,對走在「戰略自主」調整道路上的「歐盟」來說,可謂是舉步維艱。俄軍在烏克蘭進行特別軍事行動期間,「歐盟」在這場代理人戰爭中似乎正在呈現一種「華麗轉身」的姿態,對美國意志出現落差。 話雖如此,美國和「歐盟」之間的現行聯盟,是同一個鼻孔出氣,兩者之間顯現的強於預期團結,可能會折損「歐盟」的「戰略自主」夢想。
今年8月4日,「歐盟」外交政策代表發布「七大工業國組織」聯合聲明:譴責我國對佩洛西竄台外交態度,說甚麼咱們是反應過度。與其說該聯合聲明是對華的簡單譴責,實質是「歐盟」為美國抱大腿,即:「歐盟」是華盛頓的二把手。注意:與老美合打「台灣牌」不符合「歐盟」整體利益。
儘管「歐盟」不乏熱愛世界和平陣營,她們對烏克蘭特別軍事行動戰略持保留態度。但以美國為首的西方聯盟已宣布,其聯盟主要戰略是擊敗俄羅斯。接着,美國率先對俄羅斯實施制裁,「歐盟」別無他選,只能列隊。面對經濟制裁,俄羅斯已削減對一些「歐盟」國家的天然氣供應,「歐盟」面臨嚴重能源危機。「歐盟」跟隨美國戰車太近的另一個代價是:被美國要求增加自身軍費開支。漢斯·賓尼迪克、大衞·漢密爾頓與亞歷山大·弗甚博(註2)早前提醒咱們,「歐盟」很可能在戰後要收拾爛攤子,須承擔烏克蘭最終的大部分重建金額。
2019年,美國在沒有事先知會「歐盟」情況下與我國簽署貿易協定。最近,美國財政部長珍妮特·耶倫(Janet Yellen)與商務部長吉娜·雷蒙多(Gina Raimondo)進一步推動為我國商品入美關稅減辣,為美國通貨膨脹降溫。
這些措施對我國經濟產生利好作用。筆者不確定「歐盟」所有成員國是否會支持美國南轅北轍的對華經貿政策。在「歐盟」內部,想懲罰俄羅斯的「正義陣營」(Justice Camp)可能希望美國繼續對我國保持強硬態度,她們擔心咱來個暗渡陳倉,可能找些計策支援在烏克蘭開戰的俄軍。「正義陣營」與我國缺乏信任是顯著的。
儘管「歐盟」最終會痛苦地意識到「過度依賴美國戰略」的不可持續性,但「歐盟」對「戰略自主」的追求執着性不強。「戰略自主」的發展可能仍然受到因對我國不友善氣氛影響。為改善「歐盟」與我國的雙邊關係,雙方應避免陷入反制與報復螺旋,導至對抗升級。雖然北京可以運用更圓滑外交政策處理「歐盟」敏感神經末梢,但「歐盟」同樣應尊重我國的戰略紅色底線。雙方還應拓寬現有的合作通道。
2021年5月,「歐盟議會」決定不批准與凍結《中歐全面投資協議》,為雙邊關係帶來不確定因素。這可能引發雙方採取螺旋式對抗措施、嚴重危及雙邊關係。當時,我方認為「歐盟」以所謂的新疆維吾爾族少數民族人權侵犯問題,對我四名官員實施限制性措施,所以我方才會對「歐盟議會」、「歐盟政治與安全委員會」與「歐盟智庫」們的成員實施制裁。「歐盟議會」當時對我方的回應表示憤怒,才會做出《中歐全面投資協議》脫鈎,如此毀壞性決定。
一些「歐盟」政客曾妄意譴責我國對疆少數民族政策、妄意鼓吹特區自由民主遭受不合理限制,似乎就是引發由2020年10月至2021年5月期間,中歐關係緊張、報復性措施環環相扣、對抗局勢升級的直接原因。誠然,「歐盟」對外關係政策一貫強調「民主」、「人權」與「法治」等價值觀念重要性。值得注意,德國前總理安格拉·默克爾(Angela Merkel)在維持良好中德關係與監督我國人權事務紀錄之間成功取得平衡。如果我國對佩洛西竄台相對溫和的回應有我方國際事務處理方式先例意義的話,我國應加倍圓滑,更巧妙地處理「歐盟」的政治敏感地帶與基於自身價值觀念而提出的批評,這將有助於避免為緊張局勢火上加油,製造不成比例的緊張雙邊關係。
「歐盟」應避免為台海緊張局勢雪上加霜。她對《特區國安法》成功實施的負面議論與對特區整體發展利好情況的不公平批評是不能容忍的。「歐盟」應考慮停止對我國實施不合理的反傾銷制裁措施。仲裁是解決雙邊貿易爭端的代替選擇。我國在南海的國家核心利益也應得到尊重。
關於「歐盟」在經濟戰略領域過度依賴我國的指控,在嚴酷的貿易現實面前,可能不能再自圓其說。瑪麗·克帕塔(Marie Krpata)提醒咱們,我國在一些關鍵科技部件供應方面,同樣高度依賴歐盟出口。 因此,中歐之間的關係不僅是「單向依賴」而是「相互依存」,這才是更準確的定調(註4)。
最後,中歐雙方不應讓日益激烈的競爭關係損害雙邊合作契機。「歐盟地平線2020」計劃(Horizon 2020)側重於糧食、農業和生物技術、可持續城市化與信息及通信技術, 這些合作領域為雙方帶來巨大利益。 雙方正在進行的共同參與《服務貿易協定》討論,更不容忽視。
註 1:John Fairhurst, 「Law of the European Union」Essex : Pearson Education Ltd., 2006 at p 16
註 2:Hans Binnendijk, David Hamilton and Alexander Vershbow
註 3:「Strategic responsibility:Rebalancing European and trans-Atlantic defense」available at : www/ brookings.edu/articles/strategic-responsibility-rebalancing-european-and-trans-atlantic-defense/
註 4:Marie Krpata, 「EU:China, a Major Driver in the Push for Greater resilience and Autonomy」, in European Think-tank Network on China Report 2022 at p 26
文:何君堯
現任香港立法會議員
國際公益法律服務協會創辦人
文:丁煌
深圳大學基本法研究中心兼職研究員
《凝聚民心》聯合發起人
國際公益法律服務協會顧問委員會成員
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副主席
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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